跳过导航.

许国云:在全省第五次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会议上的讲话

支持注税行业发展 促进税收征管工作
——省地税局许国云副局长在全省第五次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会议上的讲话
(2007年4月3日)

同志们:
  刚才鲁会长传达了中税协三届二次理事会精神,潘秘书长作了工作报告,刘巡代表省国税局作了重要讲话,讲得很好,希望大家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省地税局就如何进一步支持注税行业发展,依法加强税务监管,促进税收征管工作等有关问题再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充分发挥注税行业的重要作用
  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一个新兴的行业。这个行业作为税收征收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产生、发展和壮大,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发挥税收宏观调控作用,有着极其重大的意义。
  在当今世界,税务代理制度不仅在西方国家普遍采用,很多发展中国家也纷纷实行和推广。美国、加拿大、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意大利、日本、韩国等国家已全面推行了税务代理制度。特别是日本、韩国、美国等国家的税务代理制度都经过了长期的发展,到今天已比较完善,在税收征纳过程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例如日本的税务代理始于1895年,已有100多年历史。1912年日本在局部地区试行税务代办。1942年日本制定《税务代理士法》在全国统一实行。1951年日本在原有基础上制定了《税理士法》,现已形成有税理士5万人,雇员22万人,共计27万人的庞大民间社团组织的阵容,是全国5万多专职税务人员的五倍多。由于税理士制度的实行,使得日本成为世界上税收成本最低的国家,又是税务人均征税额最高的国家。在日本,现有85%的工商企业委托税理士事务所办理纳税事宜,在东京地区则高达96%。
  美国的税务代理也是世界上实行最早、时间最长、发展较为完善的国家之一。在美国,现有专职税务人员只有12万人,有50%以上的工商企业委托税务代理人办理税务事宜,个人所得税100%委托税务代理人申报纳税。
  韩国政府于1958年开展研究税务代理制度,1961年9月颁发《税务士法》。现在全国注册登记税务士2.6万多人,税务士事务所遍布全国各地。
  目前,我国注税行业的从业人员不到10万人,其中执业注册税务师2.2万人,而税务人员却有100多万,是事务所从业人员的10倍以上。据了解,我国目前税务人员人均征税只有150万人民币,而美国专职税务人员人均征税是18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1.5亿元,是我们的100倍。据测算,现在全国只有6%的工商企业委托事务所办理纳税事宜,因而我国是世界上税收成本最高的国家之一。国家税务总局谢旭人局长多次强调“注税行业在服务纳税人、加强税收征管、规范税收秩序和市场秩序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发展好注税行业,有利于降低税收征纳成本,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税收征纳关系,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目前,注税行业在我国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属于新兴行业。从20世纪90年代注册税务师行业诞生至今,虽然仅有十几年的历史,但其在保障国家税收,维护纳税人利益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已经成为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中介业务,已作为新兴的朝阳产业,被国家列为重点支持发展项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务,规范发展会计、审计、税务、资产评估等经济鉴证类服务”。注册税务师行业面临蓬勃发展的良好历史机遇。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指导方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十一五”时期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做为注册税务师行业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肯定,提升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社会地位,使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直接获得了强有力的支持。同时,《指导意见》也明确了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使注册税务师行业发展有章可循,为税务师行业创新模式、开拓业务、做大做强注入了蓬勃的生机和活力。
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的《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提升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法律级次,明确了注册税务师是具有涉税服务和涉税鉴证双重职能的社会中介组织。
  发展社会中介机构也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的具体体现。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放权给社会中介机构,尽量减少政府的干预。应该由中介机构管理的,要放手交给中介机构。那么,从税务部门来讲,就是把原本属于注册税务师行业的业务,放手交给注册税务师去承担。这样,一方面税务机关可以节省很大一部分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密切政府与纳税人之间的关系。
  二、积极支持,为注税行业发展谋求业务空间
  当前服务业市场的空间还很大,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存在着不小的差距。我们应大力发展包括注册税务师行业在内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为生产企业或经济实体提供辅助性的服务,这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的注册税务师行业是具有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双重职能的专业化社会中介服务组织。保护国家税收利益,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是注税行业的神圣使命。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政府职能的转变为注税行业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为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构建和谐社会与和谐的税收环境为行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宏观经济管理需要注册税务师行业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增加新鲜血液。
  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旭人在2007年元月8日召开的全国税收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要重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纳税服务作用,进一步加强注册税务师行业管理,依法支持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钱冠林于2005年2月21日在中税协成立十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发展注册税务师行业,有利于促进税收工作。各级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注册税务师行业的重要作用,绝不能把它看作是可有可无,更不能采取敷衍消极的态度。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营造良好的环境,从政策、业务等各方面依法支持和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发展。”因此,我们各级地税机关在做好监督与管理的同时,要真诚地给予扶持和帮助。对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已经明确的业务,各级税务机关一定要认真落实好,要坚持依法支持,该给的一定要给足,绝不能以种种理由加以限制或阻挠,更不能刁难。同时要把握好政策界限,不得将税务机关的执法权转让给中介机构,也不得将应由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无偿服务的转让给中介机构作为有偿收费项目。税务机关还要注重将纳税人的需求与税务师事务所的服务联系起来,帮助搭建起两者合作的平台,将税务师事务所的专业化服务的优势提供给纳税人。
  三、严格管理,促进注税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去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相继颁发了《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管理办法》、《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也颁发了《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这几个《办法》的颁布实施,是对我国注税行业发展实践的总结和概括,也是加强注税行业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对促进我国注税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规范执业行为,坚持在规范中加快发展
注税行业,既服务于纳税人,又服务于国家,是具有涉税鉴证与涉税服务双重职能的社会中介行业。从我省目前情况看,当前行业最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足,因此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在发展上,应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要紧盯市场想发展。随着我国“十一五”规划的全面实施和各项目标的逐步实现,税务代理市场的需求将越来越旺。要树立“市场就是效益”的思想,从依赖税务机关生存向依赖市场发展转变,在市场竞争中求生存,在不断规范中发展壮大。
  二要争取支持谋发展。当前,我国注税行业仍然处于行业发展的初级阶段,要推动行业不断向前发展,既需要行业自身加快发展,也离不开税务机关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税务机关要充分认识注税行业的独特作用,把对注税行业的支持和发展,作为税收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对待。
  三要开拓创新抓发展。当前,注税行业的首要任务是要以创新发展为出发点,全力拓展新的业务空间,逐步实现从常规代理申报等一般劳务型服务向大力发展税收筹划、涉税鉴证、涉税咨询等智力型服务转变,要着力抓好加快发展税收筹划业务。要通过理论研讨、经验交流、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分析研究税收筹划的基本原理,不断探索揭示税收筹划的内在规律。
  (二)加强行业建设,适应新形势下注税工作需要
  注税行业在服务行业中属于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的职业,专业化是行业发展的生命线。为了保证税务代理业健康发展,必须造就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服务优质的代理队伍,这既是税务征管改革不断深化的需要,又是税务代理业长盛不衰的可靠保证。因此,要把提高专业化水平作为全行业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为实现这一目标,税务代理的执业人员及税务师事务所要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要诚实守信代理,要提高执业质量,靠优质的服务去赢得客户。据了解,我们一些税务师事务所在执业中不注重执业质量,仍然存在着“低、差、粗”的现象。“低”,主要反映在低水平、低档次上发展。“差”,主要是优质服务有差距,客户满意度不高。“粗”,主要反映是粗放经营,从而导致了代理市场需求不旺。因此,要把提高执业质量作为头等大事来抓。
  二是要树立竞争意识和独立意识,要注重打造执业品牌,靠自己的努力去打开市场,去占领市场的更大份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省的行业协会和税务师事务所要树立精品意识和品牌意识,注意结合实际发挥自己的长处,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努力打造一批在社会中介机构中能叫得响的执业“精品”项目,争取业务的主动权,抢占市场的先机。
  三是要注重人才培养,加强培训,努力提高执业人员素质。人才是发展之源。没有专业人才,就谈不上专业化。因此,提高执业人员素质,打造复合型注册税务师人才,培养专家型执业注册税务师已经成为行业的当务之急。同时,要切实抓好执业人员的后续培训教育,健全培训管理制度,改革培训形式,提高培训质量,使执业人员适应行业发展和执业的要求。
  (三)加强行业监管,依法支持注税行业协调发展
  税务代理作为社会中介服务的新兴行业,一直受到国家的鼓励和支持。省各级税务机关,始终把税务代理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办税力量加以重视,并且把它作为税收征管的组成部分。税务机关作为注税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行业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是义不容辞的责任。我省地税机关要进一步提高对注税工作的认识,要把注税行业作为税收征管的一支重要的补充力量加以重视。对总局颁布的《办法》,各级地税机关都要认真研究和贯彻落实。一是要及时为执业注册税务师和税务师事务所提供税收政策信息和业务指导;二是要依法支持税务师事务所大力拓展业务;三是要宣传税务代理,积极帮助培养税务代理市场,支持其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认真推行公告制度;四是要鼓励税务师事务所相互之间按照市场规则开展竞争和合作,鼓励强强联合,把业务做大做强;五是要加强对注税行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行业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对税务师事务所实行资质等级评定制度。
  还要强调一点,就是税务中介代理业务要与税务机关实行完全分离,这既是注册税务师事务所事业健康发展的要求,也是维护税务机关执法形象的需要。各级地税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无论是原有隶属关系的,还是新办的,都要实行人、财、物完全独立,自主办所,要与地税机关完全分离,不能搞明分暗不分。建议要加强行业自律和管理举报,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严肃处理。
  从地税征管实践看,因税种多、税源分散,在一些环节和部位介入税务代理工作,将会有效地降低税收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税收征管效益最大化。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研究,积极采取措施,依法为我省的税务代理提供可做业务,以实际行动支持我省的注税工作,为促进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做出积极的努力!